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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明年实施痛经假,多人点赞,这些问题如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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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来,#辽宁明年3月起开始实施痛经假#的消息很火,有人激动点赞,有人态度冷淡。据悉,该消息来源于将在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》。文件规定:经医疗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的女员工,每月可有1至2日适当休息。

这样的规定辽宁并非首家,3年前的浙江、5年前广州、安徽等地都发布过,效果却不尽人意。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现实中的“拦路虎”如果继续存在,阻挡了女性痛经者请假的脚步。

你不知道的女人秘密

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,全球有70%以上的女性每月被经期综合征困扰,57%的女性在经期会受痛经影响。痛经女性中,89%的人有疲乏感,一半女性出现头痛及食欲不振等现象。

年全国两会期间,政协委员张晓梅就曾建议让经期女性休假。她当时提到一组数据:85%以上的女性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,78.5%的妇女经期没有得到特殊保护。

年9月,某经期管理软件基于万用户样本数据,发布了全国首份女性经期报告。报告显示,我国37%的女性存在痛经现象,也就是说,每10名女性中,约有4人存在痛经现象。其中,严重痛经者(非常痛和剧痛)占比7%。

正是基于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,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,保障其安全和健康,辽宁省才正式出台了《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》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经医疗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的女员工,每月可有1至2日适当休息。

有人说,女人与男人相比,天生就是一个应受保护的群体,除了怀孕、生产、哺乳之外,女人每个月都还得遭受“大姨妈”的折腾。生孩子有产假,喂奶有哺乳假,“大姨妈”光顾的那几天请痛经假也是应该的。

网上另一种声音称:假设每个女员工一个月请一天假,一年就是12天,所有女员工轮流请假的话,单位里的工作安排不全都乱套了吗?

首席观察认为,这些概念性的争议都不是问题,真正的问题应该是女性请假现实中遇到具体的问题。

假条真的那么好开吗

针对网上热议的“痛经假”,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姜颖表示,该《办法》在实施过程中需有更具体程序性的规定。

“可以明确女性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度痛经,应该履行哪些手续,用人单位也应该知道如何去认定。”姜颖说。

记者通过采访发现,即便有更加程序性的认定,请假也不是件容易的事,仅仅开假条这第一道关就把女性拦住了。

今年5月,医院体验“开假条”之难。当天,记者排到了妇科号,在妇科检查处就诊。坐诊的是一名年龄约40岁左右的女医生,她问记者是什么病,被回答是痛经后,正在写病历的女医生立刻抬起头,她斜着头看了记者一眼:“从来没有人开痛经假条。”

为了满足患者要求,医生迅速开了两张单子,一张是B超单,一张是尿检单,让记者填写完毕后拿上单子去楼上做B超和尿检。

不通过检查,是不是也可以开呢?

跑了一天,记者没有拿到证明,医院都存在难以证明,以及痛经概念认定模糊的情况。除此之外,繁琐的程序也是请痛经假的一个大问题——痛经女性多数疼痛得无法正常行走,医院除了要排队挂号,还必须按照要求做B超,尿检等手续来确诊痛经。

这么一趟走下来,多数女性表示还不如吃两颗止痛药省事儿。

莫让好事成为镜花水月

对于这样的假期,辽宁不少第一次提出,不少地方很早写入了地方性法规,但医院开痛经证明。

年,浙江省规定;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“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”的,企业应给予女职工1至2天的带薪休息;

年,广东省拟实施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办法,其中有条文提出,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,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的痛经假;

截止目前,我国已有10余个省份明确了女性劳动者带薪休“痛经假”这一权益,然而看看请假时的“拦路虎”,你就明白了为什么这么温情的假,竟然落不到实处。

重庆知名社会心理学者谭刚强称:“痛经假”,有人痛,有人不痛,很难界定,因此无法专享。因此,他建议女性在心理上不要去期盼这种假期,会让情绪影响自己心理,反而加重烦恼。

针对多数女性而言,实在是痛苦难忍,医院的话,还不如自己灵活调整,直接向单位请病假。难言者或可以其他病症,比如感冒发烧等病情为名来开假条,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病假就行。痛经严重的女性最好提前做全身检查治疗,没必要把希望寄托在规定上,以免产生怨气及心理不适,加剧生理疼痛。

首席观察认为,既然大家都看到了痛经对女性的困扰,也相继纷纷出台文件,为什么不再进一步具体规范一下,把好事做好呢?如果仅仅是下个文件,表明个态度,那就失去了下文件的意义。

今天,辽宁又把这件事摆到了桌面上,真诚希望辽宁省能够进一步细化方案,拿出更加可行的办法,为尊重女性、呵护女性树立个标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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